诉讼中债务人的举证债务纠纷诉讼程序
诉讼中债务人的举证
一、证明当事人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
1、当事人为自然人的,应提交其身份证明资料,如身份证或户口本等。
2、当事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,应提交主体登记资料,如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由工商登记机关出具的工商登记清单、社团法人登记证等。
3、当事人名称在诉争的法律关系发生后曾有变更的,应提交变更登记资料。
二、证明买卖关系存在的证据
1、《购销合同》、《供货协议》;
2、订(定)货单;
3、证明口头协议成立和生效的证据,如证人证言、实际履行凭证。
三、证明协议履行情况的证据
1、交、收货凭证:交货单、送货单、提货单、收货单、入库单、运单;
2、证明尚欠货款的凭证:结算清单、欠条、还款计划、还款承诺书,其它能证明欠货款事实的信函等。
3、收货方提出质量异议的证据:信函、证人证言、有关单位的证明、检验报告书、客户投诉、退货及索偿的证据。
四、当事人诉讼请求的计算清单,并注明计算方法、依据等。
芦山县位于四川盆地西缘,属雅安,盆地周山区县。北与汶川,东北与崇州、大邑县,东南与邛崃,南与雨城区,西南与天全县,西北与宝兴县相连。距成都180公里。幅员面积1364平方公里,辖6镇9乡。人口12万。芦山历史悠久,自秦时建县至今已有2000多年历史,历史遗存十分丰富,尤以汉代文物著名,有“汉魂”和“汉代文物之乡”之称,被四川省名命为“历史文化名城”。土地革命时期,红军曾两次经过芦山,并在芦山设立了红军总司令部、中共四川省委、四川省苏维埃,被国家列为革命根据地县。旅游资源丰富多彩,灵鹫山、大雪峰原始森林风景名胜区被列为地级风景名胜区,正申报省级、国家级风景旅游区,四大峡谷风光绮丽,特别是省属铜头电站,在铜头峡上筑起“高峡平湖”景色尤为壮丽,原始森林广袤深邃,是目前距成都最近的一片原始森林,人文景观独特。有全国和省级文物保护单位:东汉石刻馆,樊敏碑、平襄楼、王晖石棺及陈列馆艺术珍品,展示了芦山古朴民风和传统文化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