讨债公司根据1989年6月29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411次会议通过的《人民法院诉讼收费办法》第5条一第11条的规定,收取诉讼费用的标准依如下规定确定: 案件受理费。 侵害姓名权、名称权、肖像权、名誉权、荣誉权的案件,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。其他非财产案件,每件交纳10元至50元。财产案件,按争议的价额或金额,照下列比例交纳:不满1000元的,每件交50元。超过1000元至5万元的部分,按百分之四交纳。超过5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,按百分之三交纳。超过10万元至2。万元的部分,按百分之二交纳;。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,按百分之一点五交纳。超过50万元至10。万元的部分,名人励志故事按百分之一交纳。超过100万元的部分,按百分之零点五交纳。 侵害专利权、著作权、商标权的案件,每件交50元至100元;有争议金额的。按财产案件的收费标准交纳。 行政案件按下列标准交纳:治安行政案件,每件交纳5元至30元。专利行政案件,每件交纳50元至400元。其他行政案件,每件交纳30元至100元。有争议金额的,按财产案件收费标准交纳。劳动争议案件,每件交纳30元至50元。
芦山县位于四川盆地西缘,属雅安,盆地周山区县。北与汶川,东北与崇州、大邑县,东南与邛崃,南与雨城区,西南与天全县,西北与宝兴县相连。距成都180公里。幅员面积1364平方公里,辖6镇9乡。人口12万。芦山历史悠久,自秦时建县至今已有2000多年历史,历史遗存十分丰富,尤以汉代文物著名,有“汉魂”和“汉代文物之乡”之称,被四川省名命为“历史文化名城”。土地革命时期,红军曾两次经过芦山,并在芦山设立了红军总司令部、中共四川省委、四川省苏维埃,被国家列为革命根据地县。旅游资源丰富多彩,灵鹫山、大雪峰原始森林风景名胜区被列为地级风景名胜区,正申报省级、国家级风景旅游区,四大峡谷风光绮丽,特别是省属铜头电站,在铜头峡上筑起“高峡平湖”景色尤为壮丽,原始森林广袤深邃,是目前距成都最近的一片原始森林,人文景观独特。有全国和省级文物保护单位:东汉石刻馆,樊敏碑、平襄楼、王晖石棺及陈列馆艺术珍品,展示了芦山古朴民风和传统文化。